第三产业,是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费希尔1935年在《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它是指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业,诸如商业、金融、旅游、运输、通讯、房地产、贸易、饮食、卫生、文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业及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在同互联网的结合上,先是休闲娱乐、信息服务业占在了第一波互联网浪潮之端,像新浪、搜狐这样的综合门户及TOM、华友世纪、灵通、空中网这样的SP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紧接着在旅游业“淘”出了上市公司携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诞生了51job、中华英才与智联招聘等网络招聘中介,以及教育、金融领域出现了精品学习网、金融界、和讯这样或上市、或拿到了风投并且广受看好的实力派选手,并催生了在线旅游、网络招聘、网络教育、网络金融等新兴的行业,但法律服务一直没有找到互联网的感觉,虽然先后有众多的进入者与坚守者,但寂寞孤独地守望一直是“法律互联网”的生存状态。
其实,这块市场在可拓展空间的广阔度与市场基数方面丝毫不逊色于教育、金融、招聘、旅游等“同门兄弟行业”。据2006年底数据,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规模约20亿美元,10年内预期达到200亿美元。
如果以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等作为法律服务业借互联网之东风再度远航的起点,那么如觅法网、中顾网等民营入侵者的出现将是法律服务业开始在茫茫黑夜中找到微末互联网星光的阶段。而在这些希望能在法律服务业与互联网的结合点掘金的远征者们在切入点上都事先做了周密的安排,或以法律知识库与软件入手,或将律师委托作为核心业务,或者面向众多法律从业人员提供网络教育服务,甚至有不少法律网站沿袭了其他行业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成功模式,而选择了向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业务模式。
之所以称其为远征,一点也不过份,从最早的一批法律网站于1995年开始了征程,到现在已经长达12年,但这个领域却没有诞生任何一家能够引起广泛影响的机构,整个行业也未能引起投资界的亲睐,更别说登陆纳市。
无论发展现状如何,这些先行者与后来者们都值得尊敬。本篇以北大法律信息网、觅法网、法律图书馆、中顾网、找法网、华律网、法律教育网等涉及知识库与软件、律师委托、网络教育、网络营销四种主要盈利模式的网站对法律服务的互联网高地进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