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学费收取不规范 清华北大18高校违规收费共8个亿
本报综合消息国家审计署昨天发布公告,公布了18所部属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高校在财务收支和收费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违规和不规范收费仍然存在。
这次审计的18所高校均为教育部等中央部门直属高校,实行定员定额拨款和专项补助的预算管理体制。
它们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暨南大学。
违规和不规范收费仍然存在
2003年,18所高校收取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64427万元,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010万元,自行设立并收取辅修费、旁听费等7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等5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3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等554万元,共计8.68亿元。
高校基建造成债务负担沉重
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
部分高校财务管理较为薄弱
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至2003年末,13所高校有1.73万个已结题科研课题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仍分散滞留在已结题项目,未发挥效益。
18所高校重视审计结果
对违规和不规范收费问题,18所高校已在积极整改,有些高校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有的高校已将超标准收取的费用退还学生;对债务问题,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还款计划,建立了贷款责任和风险控制制度。
本报讯 “10家医院对违规向患者多收取的1127万元收费,已按审计决定要求全部予以纠正。”
“关于12个中央部门预算编报不真实的问题,已有10个部门将虚报多领的预算资金3.9亿元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并将1585.87万元上缴中央财政,纠正率为83%。另外2个部门正与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尽快纠正到位。”
国家审计署昨天首次发布了整改公告,这是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自去年6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公布《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后,被查出问题的各部门整改、纠正情况首次公开向社会通告。据悉,200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总体良好,通过审计,促使有关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亿元,追回和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64亿元,按规定拨付使用滞留、闲置的资金117.62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472项,审计署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14起,213人受到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此外,整改公告还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几个专项问题进行了整改情况说明。这些项目包括18所中央部属高校违规收费8.68亿元的问题;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2003年度违规向患者多收费1127万元和私设小金库问题;科技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及45个下属科研单位转移和挤占挪用科技经费问题;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建设资金问题;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剥离、收购和低价处置不良资产的问题;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