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月5日电/美国《世界日报》9月4日载文《中国大陆反垄断法出台后的挑战》,摘要如下:
中国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于8月30日三审通过“反垄断法”。与今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相近,“反垄断法”也是在经历13年的激烈争议后,终于面世。这部法律经过种种曲折能够过关,自是意义非凡,但以其对经济生活的重大影响,一系列挑战还在法律实施之后。
“反垄断法”在国际上诞生百余年来,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这部法律规范国家经济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故有“经济宪法”之称。而中国制定和通过“反垄断法”,不仅是其法律体系与国际的接轨,还是中国大陆经济转型的一个阶段性标志,意味着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
今天需要看到的,是这部法律制定过程中,特别是法律提交三审期间,有三方面的背景,而这正是“反垄断法”实施后可能面临的挑战。首先是近年来中国大陆外资幷购事件日益增多,外资幷购对象主要涉及银行、证券、保险、资源产业、公用事业等,围绕外资幷购产生极大争议,涉及国家安全、市场分额等等。“反垄断法”加快出台进程,一定程度正是因应外资幷购潮而来。
第二个背景,是中国大陆国有垄断企业坐大,垄断行为强化,垄断行业不减反增。这种状况出现,是政府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结果,政府当局因应全球化变局,急于扶持一批企业“超级航母”,以助其加强国际竞争力,其直接影响,就是电信、石油等国内垄断巨头的出现,已开始引发尖锐的矛盾。
其三是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但政府的转型还没有完成,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出现行政性垄断,政府部门对资源的指令式支配、对自由竞争的限制,是目前经济发展中的最大的问题之一。
“反垄断法”通过实施后,承受最大挑战的首先是政府。本届政府登台以来,一直推动政府改革,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把政府建成服务型政府,强化其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达到「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目标。这一改革早已铺开,进展未如理想。“反垄断法”如何打破行政垄断,令政府与市场边界清晰,将有挑战。
在国有垄断企业方面,挑战也不小。垄断企业头罩国家安全卫士光环,身后有政府监管部门作婆婆,自己管自己的反垄断,能不能推动公平竞争出现,是重大挑战。据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已部署开刀电力反垄断,将是“反垄断法”实施的试水之举。
至于外资幷购方面,争议主要在于国家安全,“反垄断法”的规定下笔不重,决定以国际惯例为据,只规定市场竞争的相关内容,包括市场分额等因素,而不讨论国家安全问题。但“反垄断法”能否应对外资的资产隐形幷购、市场曲线占有,还有挑战。
挑战重重,但以法律规范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之根本手段,营造公平自由竞争的环境,已是社会共识。对“反垄断法”来说,如何强化权威和独立的执法机关,如何细化法律规定和建立配套的法规体系,最终实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这才是根本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