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新生奖学金条例
工商管理硕士(MBA)新生奖学金条例
为提高我校MBA生源质量,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我校经济管理学院2008年新生奖学金条例如下:
第一条 奖学金名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新生奖学金
第二条 新生奖学金的获奖条件:
1. 入学联考成绩排在前3名的新生;
2. 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且全国联考成绩排在此类考生中前7名的新生;
1) 六年以上工作经验;
2) 两年以上经理级岗位工作经验;
3. 在复试中被直接录取的考生。
第三条 奖金额度分配:
1.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2.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3. 三等奖12名,奖金各3000元。
第四条 新生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1. 北航MBA教育中心根据新生档案及入学成绩,按照评奖条件,确定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 候选人按照申报说明如实填写《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
3. 候选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填写《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单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4. 根据候选人的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候选人本人及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第五条 新生奖学金的颁发
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颁发证书及奖金(税金由个人支付)。
第六条 本条例自2006年9月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北航MBA教育中心。
附:
1. 《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说明》
2. 《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
3. 《北航MBA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单位推荐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